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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问题解读

文章来源:未知  添加时间:2020-05-19 11:57  阅读:

                  关于《邓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有关问题的解读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条“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的法律规定,省财政厅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了《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豫财购〔2020〕4号)文件,对我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了规范。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我市印发了《邓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一、新采购目录的内容
为了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新的采购目录及标准对品目做了调整,主要有两大类:一是货物类30项,含电子产品、电器产品、家具用具、电梯、视频会议系统等;二是服务类4项,包括云计算、保安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删除了工程类项目。(采购目录见附件1)
按照“精文简会”要求,新政府采购目录不再设定具体执行期限,今后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二、新采购限额标准
1、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内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采购限额在30万元以下的,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或通过协议供货采购;30万元以上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
2、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外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单次或批量预算30万元以下可自行采购,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30万元以上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应当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情况特殊变更采购方式的,必须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3、工程类60万元以下可不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即可以自行采购,60万元以上应当进行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达不到公开招标标准的,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新的采购限额标准是省财政厅对县级规定的统一标准,县市没有自主修改权,必须严格执行。
5、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有六种采购方式,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每种采购方式的运用,都有严格的规定和应满足的条件。以上六种采购方式,经常运用的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四种,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基本不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200万元以上、服务100万元以上、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服务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货物、服务、工程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可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
三、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单位注册政府采购系统不全。省财政厅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系统,政府采购活动全部纳入系统统一管理。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系统注册,纳入系统管理。但到目前为止,只有不到100个单位注册进入系统,仍有近200个单位未进入系统,势必会影响单位的采购活动。
2、网上商城注册商户少。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要求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采购。但目前我市只有8家商户进入全省网上商城,数量少,货物价格高。由于要进入全省网上商城,必须要有省通信局批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CP许可证,而我市各商户不注重这一块,获批的很少。
3、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中小微企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前提下,应当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的20%,但在实际工作中,预算单位未能严格执行,管理部门也很难把控。
4、执行购买国产电子产品政策不到位。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并接到市保密局通知,单位购买电子产品必须购买国产品牌(包括电脑、碎纸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但有的单位在自行采购中未能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附件:1、邓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0年版)
2、政府采购相关名词解释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邓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0年版)
 

序号 品目 编码 备注
一、货物类
1 服务器 A02010103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4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5  
4 喷墨打印机 A0201060101  
5 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2  
6 针式打印机 A0201060104  
7 液晶显示器 A0201060401  
8 扫描仪 A0201060901  
9 基础软件 A02010801  
10 信息安全软件 A02010805  
11 复印机 A020201  
12 投影仪 A020202  
13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  
14 照相机及器材 A020205  
15 LED显示屏 A020207  
16 触控一体机 A020208  
17 速印机 A02021001  
18 装订机 A02021003  
19 碎纸机 A02021101  
20 乘用车 A020305 包含新能源汽车
21 客车 A020306 包含新能源汽车
22 电梯 A02051228  
23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24 空调机 A0206180203  
25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08  
26 录像机 A02091101  
27 通用摄像机 A02091102  
28 摄录一体机 A02091103  
29 家具用具 A06  
30 复印纸 A09010l  
二、服务类
31 云计算服务    
32 安全服务 C0810 仅指其中的保安服务
33 印刷服务 C081401  
34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附件2
 
政府采购相关名词解释
 
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采购中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集中进行采购,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包括通用货物和部分服务),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进行的非集中采购,是可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
自行采购是指在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以外、采购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
以上还涉及了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这两个名词。就我市而言,前者是指邓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后者是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并在我市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